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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 2011年01月05日 )

  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甘体群[2011]4号

各市、州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引入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实践,国家体育总局将在2011年春节期间在全国普遍开展“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并于正月初一在天津举办活动启动仪式。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11]3号)和《关于印发<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10]20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市州体育部门对开展此活动要专门作出计划安排,对市、县各部门、行业以及城镇社区、农村乡镇要有针对性提出要求。

  2、充分发挥社体指导员作用,组织以社体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和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和健身指导“进社区、下农村”活动,组织广大群众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与比赛。

  3、充分发挥体育社团作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人群“健身大拜年”运动会。

  4、关心农民工、残疾人、空巢老人等社会群体体质健康,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这类人群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5、充分发挥电视台、互联网以及报刊的作用,运用多种宣传手段,烘托全民参与健身的氛围、让老百姓感受健身快乐。

  6、各地在2011年3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甘肃省体育局群体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