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 ( 2013年03月18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水利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水利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中央文明委〔2008〕16号)和中央文明办“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2、基本原则。坚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坚持志愿服务与单位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做到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坚持志愿服务与实现个人发展相统一,让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坚持自愿参与和社会倡导相结合,既尊重干部职工的服务意愿,鼓励自主参与,又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努力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坚持社会化运行模式,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把各方面力量组织动员起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3、建立志愿服务组织。部机关、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要带头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地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地方文明委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志愿服务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应建立常态化的志愿服务组织。全国文明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要占总人数的30%以上,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要占总人数的20%以上。
4、规范招募、注册和记录。坚持组织招募和参加社会招募相结合、常态招募和临时招募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不断吸收干部职工加入志愿者队伍。全面落实并完善志愿者注册制度,志愿者实行工作地就地注册登记,由个人自行注册或单位统一在当地进行集体注册,并报上级文明办备案。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要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切实做好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确保志愿服务信息及时准确。
5、加强培训和管理。通过举办培训班、观摩考察等,加强对志愿者文明礼仪、服务理念、思想品德,服务技能等培训,不断提升志愿者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在舆论援助、思想帮助和生活救助中逐步提高志愿者的思想觉悟。要把在服务实践中涌现出来的积极性高、责任心强、表现突出的优秀志愿者培养为志愿骨干,增强志愿者队伍的独立运转能力。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6、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更好的传播文明理念,倡导团结互助精神,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组织开展科技、文化志愿服务,普及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文化,不断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和偏远地区水利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窗口志愿服务,动员涉及民生的水利窗口部门的干部职工以志愿服务的形式,为人们提供各种延伸服务和便民服务。
7、围绕扶危济困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把生活困难群众和老年人、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广泛开展居家养老、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贫困老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和照料服务,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8、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开展志愿服务。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个主题,努力打造和培育具有水利特色的“关爱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活动品牌。要以“维护河湖健康”为主题,以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22世界地球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志愿者积极投身到关爱山川河流的志愿服务大行动中去,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水利干部职工争做关爱山川河流的先行者、践行者、推动者。
9、围绕大型社会活动顺利进行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公共秩序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到公共场所、道路交通和赛会场馆等重点部位,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劝导不文明言行,努力创造规范有序的社会公共秩序。组织开展赛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参加接待、咨询、联络、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为大型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10、围绕应急救援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广泛普及水利抢险救灾、疏散安置等应急处置知识,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和设施抢修等工作,提高社会和公民的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有相关知识、经验和资质的志愿者成立专业救援服务队,提高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保证志愿者关键时刻能服务、会服务。
四、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11、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各单位文明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把各方面的力量动员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文明办要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认真落实好联络、督促、服务等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要发挥开展志愿服务的示范带头作用,要结合各自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
12、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水利部网站、中国水利报、中华水文化杂志、水利精神文明简报等水利新闻媒体和各单位网络、报刊、有线电视等宣传阵地,围绕志愿服务的重要时点、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策划方案等加大舆论引导,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良好文化氛围。对在志愿服务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队,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激发人们内心深处的志愿服务意识,增进全行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认同。
13、提供经费支持。各单位要尽可能地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资助,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误餐、交通补贴和人身保险;有条件的单位要按照当地规定将志愿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鼓励社会捐赠资助,争取其他合法来源,力争形成“财政保障、社会支持”的经费筹集模式。
14、建立信息报送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水利部文明办。水利部将对各单位开展志愿服务的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带动提升整体水平。要积极参加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全国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推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