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万名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 2012年06月14日 )
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万名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国质检监联【2012】32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厅(委员会、局)、团委:
为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配合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加强质量诚信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组织各地在高等院校中选聘万名大学生担任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以下简称义务监督员),广泛开展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的要求,以“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行动,服务质量安全”为主题,深入开展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在产品质量安全中的社会监督作用,为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服务社会、锻炼能力、增长才干开辟新途径,为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提高质量水平作出新贡献,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行动,服务质量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规范选聘,科学管理。明确招募选聘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动员和组织在校大学生报名参加,严格按条件选拔和聘用。对选聘的义务监督员明确工作职责,精心培训指导,实施规范管理。
(二)自愿参与,义务服务。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的优秀大学生中选聘义务监督员,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质量安全义务服务活动。
(三)统筹协调,分级管理。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同推动、统筹协调全国开展万名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各级质检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团委按照“谁招募谁管理”的原则,对选聘的义务监督员承担组织管理、日常督导和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组织开展活动。
四、目标任务
(一)组建一支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服务队伍。通过在高等院校广泛动员和招募选聘大学生担任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等方式,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的基本力量。
(二)构建一个质量安全工作社会志愿服务体系。通过开展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完善注册管理、教育培训、宣传报道、经验交流等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质量安全志愿服务系列活动,逐步构建一个组织严密、管理严格、工作严谨的质量安全工作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增强与社会的互动,提升社会影响力,推动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三)搭建一个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工作平台。通过创新志愿服务方式,丰富志愿服务载体,深入开展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质量安全知识和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收集和反映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引导社会公众理性反映质量诉求,指导消费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配合质检部门开展重要活动和相关工作,为义务监督员搭建一个形式丰富、内容充实的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工作平台,使他们成为质量安全信息的情报员、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协管员、质量安全知识的讲解员和引导质量安全舆情的宣传员,努力营造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活动安排
(一)发动部署阶段(6月至7月)。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密切配合,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和团委,结合当地实际,在辖区高等院校组织开展大学生义务监督员招募选聘和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以“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行动,服务质量安全”为主题,围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等重点工作,组织义务监督员开展一系列活动。7月底前,实现大多数有高等院校的地区完成首批义务监督员选聘、培训和上岗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8月至10月)。各级质检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团委要结合开展全国“质量月”等活动,组织义务监督员全面开展一系列有影响的活动,努力推动扩大工作成果,形成活动高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和团中央将联合发布全国开展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推动活动的不断深化和健康发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通过推动活动开展,树立宣传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引导规范管理。到年底前,实现在全国高等院校选聘1万名大学生义务监督员,基本建立起大学生义务监督员队伍,初步构建起质量安全志愿服务体系。
各级质检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团委从明年起,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丰富活动内涵,提升活动层次,增强工作活力,取得更大的成果,形成大学生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质检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团委要高度重视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重要手段,作为纪念建团90周年和纪念雷锋同志逝世50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做好义务监督员的选聘和管理,积极策划组织相关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环境,推进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工作。要做好统筹安排,及时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力求取得实效。要悉心指导工作,为义务监督员开展工作当好辅导员和服务员,真心倾听他们反映的各类情况,用心解决他们发现的重要问题。要积极动员有志于质量安全公益服务的大学生加入,注意培养中坚力量,调动骨干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影响力。要通过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服务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服务保障消费安全,推动质量工作,提升监管水平。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要切实把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探索建立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手册,统一服务标识,规范档案记录,并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作为发现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增强义务监督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有组织、常态化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和改进工作,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使义务监督员真正成为宣传质量知识、弘扬质量意识的重要渠道,发现质量安全风险、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的重要力量,增进政府和社会沟通、准确传递质量信息的重要纽带。
(四)加强宣传,培育品牌。要切实加强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公益形象,丰富质检文化。特别要加强对优秀活动项目、先进地区和先进人物等典型的宣传表彰,增强义务监督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扩大质量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打造志愿者服务的品牌项目,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格局,推进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更加贴进民情、更能反映民意、更为深得民心。
国家质检总局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