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关于建立中国旅游志愿者队伍开展旅游志愿服务的通知 ( 2015年08月31日 )
国家旅游局关于建立中国旅游志愿者队伍开展旅游志愿服务的通知
(旅发〔2015〕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工作所做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旅游志愿服务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支由支持旅游事业、热心公益事业人士组成的旅游志愿者队伍。为此,制定了《中国旅游志愿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近期需要开展的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中国旅游志愿者招募工作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尽快开展中国旅游志愿者宣传发动和招募工作。通过新闻媒体、上门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的目的意义,积极动员城市志愿者、团体志愿者、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注册成为中国旅游志愿者。首批旅游志愿者招募,可重点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旅游企业以及旅游院校中组织开展。所有志愿者需要在中国旅游志愿者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工作。国家旅游局将实时跟踪各省注册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省注册人数排名。
二、做好首批中国旅游志愿者培训工作
各地开展志愿者岗前培训可重点面向当地已经注册的中国旅游志愿者,以及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旅游企业、旅游院校志愿服务管理人员,围绕志愿服务的目的意义、志愿者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志愿服务项目岗位要求等内容进行培训,特别要做好“十一”志愿者主题活动的培训工作。首批旅游志愿者培训工作请务必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
三、